在中国传统的理解中,法律的存在,最主要的目的,是以强制手段惩戒犯罪,从而保护社会道德。
在《汉经学史》中,程先生将汉代谶纬学一卷置于两汉之间。这样,既凸显了谶纬学在汉代经学中的特别地位,又合理地安排了全书的章节顺序。
一代经学史的写作,与整体经学史的写作,道理完全相同。然而,这一事件作为经学史的大事件,对理解汉代经学有非常重要的意义。本书的最大特征,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,以学术史家的眼光,分科设段,巨细无遗地呈现有汉一代的经学流变过程。今古文之争,是白虎观会议召开的基本背景。对此,《汉经学史》有一个非常精确的判断:诸经门户之争,莫烈于《春秋传》,亦莫繁于《春秋传》。
程元敏先生备列河间献王得书、著书、立博士情况,并以为,汉武帝对河间献王言汤以七十里,文王以百里,王其勉之,是面质其将叛国,一若乡之吴楚反然。程元敏先生的《汉经学史》,在这方面提供了一种典范性的意义。而五帝三王,礼不相袭,制度不同,本来如此。
孔子之《书》,包括唐虞、秦缪之事,先王之事既存,孔子之法亦在其中,此即孔子删《书》以折中之也。郑注之中,惟解《禹贡》多引《汉志》,也只是因为用《汉志》之文可以佐证《禹贡》九州之地而已。这便意味着经书内部可以有不同的制度义理,经书中的许多内容,便不再是天经地义的常道常法,而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某一代的圣人立法之遗。摘要:两汉今文经学强调六经折中于孔子,经学为孔子所立之法。
但是,五经的意义不是由材料本身自然呈现出来,而是由其中的思想价值呈现出来,就像火石的意义不同于石头,用在建房、铺桥、造路,而是其内部蕴含的火花。但是,郑玄在做出此注之时,对《尧典》早有定性,即《尧典》本是尧舜之法。
究其实质,在经学陷入五经异义,走到生死存亡的时刻,郑玄通过他的努力,以三代异物、王者相变等方法重新整顿经书,使群经从孔子立法转变成先圣之法,即多元的圣人之法,从而在文献意义上消弭异义,平衡异说,重新成为一个共同的系统。大经,谓六艺,而指《春秋》也。郑玄既接纳《周官》、《左传》,又直接回到经文本身,《周官》、《左传》的大量制度,由制度䌷绎的义理,皆与今文十四博士之学互相矛盾,为了使群经整合成为一个思想体系,郑玄必须重新寻找一种理解经学的方式。《曲礼》曰‘齿路马有诛。
《大宰》:以八柄诏王驭群臣:一曰爵,以驭其贵。郑注看到了经文的相似,故《内史》注云:大宰既以诏王,内史又居中贰之。其言闳达,为雅儒所不能论。其《国故论衡·明解故》则云:《六经》皆史之方。
而《汉志》将六经看成六类书,则很容易使经学之畛域变得模糊不清。贾公彦《序周礼废兴》云刘歆:末年,乃知其周公致太平之迹,迹具在斯。
而《春秋》虽然经孔子删削,但其实却是周公之旧法,而且其本事仍在《左传》。而郑玄构建的经学大系,不再像两汉今文博士那样用经说展现经学的意义,而是使经学成为一种客观的知识。
但是,两处经文,首先在结构上不同,《内史》所言,是爵禄、废置、生杀、予夺。但是,《周官》、《左传》出于山崖屋壁,跻在群经之列,由于其制度礼乐与今文家说完全不同,如天下封国的大小,《孟子》、《春秋繁露•爵国》、《礼记•王制》、《白虎通•爵》皆云公侯方百里,伯七十里,子男五十里,而《周礼·大司徒》言建邦国之法,公五百里、侯四百里、伯三百里、子二百里、男百里,有了《周礼》、《左传》,汉代博士今文之学中构成一代典法的内容,许多遭遇到了根本性的挑战。《尧典》经注云: 《尧典》:五载一巡守,群后四朝。一曰爵,二曰禄,三曰废,四曰置,五曰杀,六曰生,七曰予,八曰夺。在这种注解中,经文本身没有独立的意义,经文的目的是指向周公所立的官制,而且既然是同一套官制,其内容必定互相关联,可以互相证明。第二,经书是古代圣王的政典实录,经书就成为最早的史书,在刘歆的体系中,经史合而为一。
《汉志》之言《春秋》,特别强调《左传》,而郑玄《六艺论》则认为:《左氏》善于礼,《公羊》善于谶,《穀梁》善于经。但是对一些不系于任何圣王的经文,如果与已知时代的经文有差异,郑玄便必须做出进一步的解释。
而在郑玄的体系中,经书是自伏羲至孔子所遗的文献集合,而历史只是理解经书的一种方式,做为文献的经书本身是独立的。《王制》此文,并没有系于任何时代,但其说同于《尧典》,而异于《周礼》。
又,《史记》所述五帝三王历史,与《尚书》、《诗经》时代重合,多有异同,郑玄注《诗》、《书》,不需援引异同以解释之。郑玄的注经目标,是究先圣之元意,其基本背景,是体现在《汉书•艺文志》中把经学理解为王官学的体系。
及周之衰,诸侯将逾法度,恶其害己,皆灭去其籍,自孔子时而不具,至秦大坏。他认为经与史相反,史是已行之事,经是载诸空言,因此写了一本《孔经哲学发微》,认为:哲学名词,大约与史文事实相反。因此,《文史通义·原道中》云:《易》之为书,所以开物成务,掌于《春官》太卜,则固有官守而列于掌故矣。《王制》经注云: 《王制》:天子五年一巡守。
三传各有所长,而经文乃孔子立法。这种做法,是绕过孔子折中,还原经书文献的结果。
所以,当刘歆认为《周礼》是周公致太平之迹,后世从王官学的角度,固然可以说《周礼》便是周公立法,也是周代之史。这与《史记》中太史公云中国言六艺者折中于夫子,完全不同。
章学诚的经,定位于过去了的先王政典,即过去的圣王之法。而按照郑玄的理解,当面对作为文献的群经,孔子的功勋,一是述而不作地删削整理群经,使群经作为古代圣王之法,得以保存。
此语实郑君之夫子自道,亦解郑之无上錧鎋也。而如郑玄、何休,不论今古文,皆转向眼手之学,不再严守家法、师法,重新回到经文本身。凡此种种,既有皇帝称制临决之效,但更是夫子折中六艺之验。由郑玄观之,孔子之前的列圣固有立法,而孔子也立孔子之法。
其次,《大宰》曰八曰诛,以驭其过,有过,不至于杀,因此,郑君注云:诛,责让也。也就是说,孔子作为圣人,不但只有述,而且有所作,只不过无法制作礼乐,而是作了《春秋》,《春秋》即孔子的一王之法。
如冕服制度,欧阳、夏侯之说不同,明帝可以两用之。《哲学研究》2020年第1期 进入 陈壁生 的专栏 进入专题: 郑玄 经学 史学 。
这种说法,即本于《汉志》之学。五年者,虞、夏之制也。